Search


【根據財政部頒布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」,只要公益團體用於與其創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【根據財政部頒布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」,只要公益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,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60%,就免納所得稅。不過,過去近20年,股利所得因為實施「兩稅合一」制度,公益團體的現金股利收入,不計入所得額課稅,如今,免稅規定取消,股利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納入計算後,該年度用在「與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」若低於6成,結餘部分就必須繳納17%營所稅,以長庚醫院為例,等於每年增加11億元稅捐負擔。】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大家好,我是『孝話一籮筐 http://tkuewlch.pixnet.net/blog』的版主
View all posts